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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1-03-25 11:13
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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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优抚安置等工作的政策法规,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并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市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实施并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上级有关退役军人医疗、养疗、养老等优抚帮张机构的规划。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国明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有待政策落实。协助部队做好征兵工作。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全市拟列入全国、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指导做好烈士陵园的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信访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1.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对外交流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群、纪检监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定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负责全市退役军人待遇保障经费管理、发放和预决算编制及协调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兑现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内部审计、综合统计等工作。(主要负责人:梁景业;职务:科长;办公电话:0891-6671922;传真电话:0891-6671922;办公地址:城关区江苏大道69号;办公时间:法定办公时间。)

2.移交安置和权益维护科。拟定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退役军人待遇保障经费核定工作,配合做好军转干部随调家属安置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好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指导自主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管理军休服务管理单位,拟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主要负责人:仓木决;职务:科长;办公电话:0891-6324765;传真电话:0891-6324765;办公地址:城关区江苏大道69号;办公时间:法定办公时间。)

3.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协调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务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落实上级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协调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协助部队做好征兵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全市烈士评定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我市退役军人事物的交流与合作,指导、监督优抚政策的落实,负责做好自治区、拉萨市双拥模范城(县)评选推荐及表彰组织工作。(主要负责人:次仁旺堆;职务:科长;办公电话:0891-6326674;办公地址:城关区江苏大道69号;办公时间:法定办公时间。)

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及职能:

1.信息保障中心。协助开展本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和报送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数据系统的建设规划、技术服务保障、安全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建设好用好大数据资源,及时向行政部门反馈情况信息,提供决策参考。(主要负责人:才旦多吉;职务:主任;办公电话:0891-6672771;办公地址:城关区江苏大道69号;办公时间:法定办公时间。)

2.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协助做好市级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和涉退役军人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负责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协助辖区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开展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指导县(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定期向上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报告工作开展情况。(主要负责人:周强;职务:主任;办公电话:0891-6541771;传真电话:0891-6541771;办公地址:城关区小昭寺路22号;办公时间:法定办公时间。)

3.烈士陵园管理中心。协助市级单位烈士纪念褒扬工作;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整理、展示与革命斗争有关的文物、烈士斗争史料和遗物;负责革命烈士褒扬工作;负责陵园建筑物的日常维护与维修工作;负责建立完善烈士档案;负责革命烈士骨灰的安葬工作;负责为社会各界及烈士亲属祭扫活动提供服务,充分发挥爱国主义及青少年教育基地作用;负责园区内卫生、环境绿化和安全保卫工作。(主要负责人:伊苏;职务:主任;办公电话:0891-6543113;传真电话:0891-6543113;办公地址:城关区金珠西路蓝天路拉萨烈士陵园;办公时间:法定办公时间。)

责任编辑:云丹加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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