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伤残军人、警察、机关工作人员同志: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通知要求,我局拟于2021年3月8日启动伤残军人、警察、机关工作人员伤残证换发工作,6月8日截止。8月1日起旧证作废。请拉萨市户籍的伤残军人、警察、机关工作人员同志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残疾证(原件)及4张两寸白底近期免冠照(伤残警察着制服)前往拉萨市政府336室(拉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办理。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前往我局办理的,可以委托书的形式委托他人办理。
特此通告!
责任编辑:云丹加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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