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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拉萨市退役军人参加西藏自治区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4 10:49
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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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激发我市退役军人市场主体投身创业创新积极性,西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拟于今年下半年举办首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现就参赛有关事项及享受奖励支持措施明确如下:

一、推荐类别及现金奖励

此次大赛以“立创业创新潮头 展退役军人风采”为主题,大赛预设“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及生活服务业”和“现代农业”3个行业赛道,每个赛道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其中一等奖奖励现金3万元,二等奖奖励现金2万元,三等奖奖励现金1万元,并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二、荣誉激励

(一)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参赛主体参加“全国最美退役军人”、“全国模范退役军人”和“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光荣榜”等国家级评选,以及自治区级荣誉性表彰评选。

(二)对在本次大赛中获奖的参赛市场主体,每年协调解放军报、退役军人事务部宣传中心等国家级军队级媒体及西藏电视台、西藏日报等本地媒体,助力提升参赛主体的知名度、影响力。

三、指导扶持

(一)协调援藏省份知名优秀军创企业与参赛市场主体建立对口支援关系,在市场销售、市场拓展、经营管理、信息资源、企业发展等方面提供指导服务。  

(二)优先推荐符合条件市场主体参加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或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成果展等国家级活动。

(三)优先享受创业基金支持,根据需要视情协调国家级、自治区级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为参赛主体提供创业支持。

(四)将符合条件的参赛主体纳入自治区退役军人企业储备库或创业创新项目库,长期进行跟踪支持,按规定在入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等方面享受有关优待支持。

四、能力提升

优先推荐参赛市场主体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组织的各类经营管理素质提升培训班,优先安排到沿海经济发达省份先进企业参观学习。

五、其他方面

在符合政策规定前提下,对需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面协调沟通的事项,积极予以支持。

六、工作要求

(一)参赛对象企业法人、总经理或投资人为安置在藏的退役军人;团队核心成员至少1名为安置在藏的退役军人。

(二)参赛对象既可是在区内经营的退役军人,也可是在区外生活的自主就业、复员、自主择业和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   

(三)参赛对象既可是企业、商户,也可是办农畜合作社、开旅社民宿、小餐馆的退役军人;

有意报名参赛人员请于2023年8月30日上午12:00前将相关资料(详见附件)报送至3650826693@qq.com。

附件:自治区首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团队)报名表(请点击下载电子版报名表)

联系人及电话:益西卓嘎    0891-6324765   

拉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8月24日

责任编辑:泽仁达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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