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索 引 号 :MB1555331/2020-00001
发文字号:拉退役军人发〔2019〕1号
公文种类 :拉退役军人发
发文机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1575394500000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拉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20-01-16 09:20
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一、工作机构:拉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办公地址:拉萨市人民政府

三、办公时间:冬季:上午  9:30-13:00   下午 15:30-18:00   夏季:上午  9:30-13:00    下午 15:30-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电话:0891-6671922

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星期一至五

(一)主要领导

仁乃旺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肖国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忠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洛桑坚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一、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优抚安置等工作的政策法规,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并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市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实施并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上级有关退役军人医疗、养疗、养老等优抚帮张机构的规划。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国明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有待政策落实。协助部队做好征兵工作。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全市拟列入全国、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指导做好烈士陵园的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信访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作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