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拉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优抚安置等工作的政策法规,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并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市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实施并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上级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的落实。协助部队做好征兵工作。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全市拟列入全国、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指导做好烈士陵园的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信访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纳入拉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局内设6个科级机构:综合科、移交安置和权益维护科(就业创业科)、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信息保障中心、烈士陵园管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休服务中心)。
(注:如果是基层预算单位,没有下属单位的,可只说明单位内设机构即可。)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报表见附件拉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65,708.65万元,支出总计65,708.6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3282.5万元,增长25.34%,支出增加13282.5万元,增长25.34%。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局2019年成立,单位干部职工编制有空缺,2023年人员调入,相应经费有所增加;二是军休干部人数增长,退休费、医疗保险等经费增加;三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工资调增,医疗保险费有所增加。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65,708.6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65,708.65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65,708.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708.6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65,70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8.18万元,占1.63%;项目支出64,640.46万元,占98.3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5,708.65万元,支出65,708.6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282.5万元,增长25.34%,支出增加13282.5万元,增长25.34%,主要原因:一是我局2019年成立,单位干部职工编制有空缺,2023年人员调入,相应经费有所增加;二是军休干部人数增长,退休费、医疗保险等经费增加;三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工资调增,医疗保险费有所增加。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956.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6%。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530.45万元,增长23.9%,主要原因:一是我局2019年成立,单位干部职工编制有空缺,2023年人员调入,相应经费有所增加;二是军休干部人数增长,退休费、医疗保险等经费增加;三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工资调增,医疗保险费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956.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54.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232.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02.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支出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支出2301.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支出87.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项)支出469.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支出952.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支出30588.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支出49.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支出4.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支出10042.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项)支出56.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支出28.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8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支出19.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支出608.5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8593.10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185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49.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2.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0.18万元。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76.6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752.0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5708.65万元,支出决算为6570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54.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232.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02.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支出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支出2301.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支出87.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项)支出469.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支出952.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支出30588.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支出49.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支出4.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支出10042.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项)支出56.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支出28.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8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支出19.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支出608.5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8593.10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185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49.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2.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0.18万元。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76.6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752.0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8.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2.5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5.6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2.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4%。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52.05万元,主要原因是往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2023年取得军休服务中心用地。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2.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752.05万元。占100%;(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52.05万元,支出决算为75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752.05万元,占10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65万元,支出决算为11.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1.26万元,增长12.13%,主要原因是2020年调剂的一辆奇瑞轿车,车况接近报废,维修及油耗上花销较大。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18万元,占95.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7万元,占4.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3辆,主要用于下乡及日常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18万元,主要用于下乡及日常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1.15万元,增长10.95%。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1.26万元,增长12.13%,主要原因是2020年调剂的一辆奇瑞轿车,车况接近报废,维修及油耗上花销较大。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7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4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接待30人次;主要用于工作餐及氧气费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53万元,下降53%。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03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次及费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4个,共涉及资金59931.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2.25%。组织对2023年度军休用房建设用地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52.0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自主择业干部医疗保险”等3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931.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52.0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为军休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更好的服务提供了保障,让他们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关怀,提高了双拥工作知晓率,加大了双拥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双拥氛围,充分发挥了爱国主义及青少年教育基地作用。
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931.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52.0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为军休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更好的服务提供了保障,让他们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关怀,提高了双拥工作知晓率,加大了双拥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双拥氛围,充分发挥了爱国主义及青少年教育基地作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自主择业干部医疗保险、军休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40295.93万元,执行数为40295.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对7047名自主择业干部支付医疗保险,发放率达到100%;二是提高自主择业干部幸福感;三是自主择业干部满意度达到90%以上。四是对军休和无军籍人员866人发放工资、抚恤金,取暖费、缴纳医疗保险等;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军休人员经费每年中央下达预算资金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中央预算资金能够一次性到位,避免再次追加。
(三)部门评价结果
(四)财政评价结果
我局没有财政评价结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拉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65.64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3.77万元,降低5.43%。主要原因是:我们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成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拉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4.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54.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办公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责任编辑:洛桑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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