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拉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拉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5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2025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三、2025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八、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退役军人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拉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优抚安置等工作的政策法规,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实施并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市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实施并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上级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的落实。协助部队做好征兵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全市拟列入全国、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指导做好烈士陵园的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信访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局内设6个科级机构:综合科、移交安置和权益维护科(就业创业科)、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信息保障中心、烈士陵园管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拉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2025年拉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5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我局2025年财政预算拨款收支64554.46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国防动员支出5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183.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97万元。
二、2025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拉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入预算64554.46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占总收入的100%。
三、2025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拉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支出预算6455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9.1万元,占总支出1.61%;项目支出63515.36万元,占总支出98.39%。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我局2025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64554.46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国防动员支出5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183.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97万元。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与上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
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数为6455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财政拨款1039.1万元,项目支出财政拨款63515.36万元。基本支出占总预算拨款的1.61%,项目支出占总预算拨款的98.39% , 比2024年总收入增加了1279.52万元。主要原因为军休干部人数增加,故各项经费也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分大类说明金额及占比。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数为64554.46万元,其中:国防动员支出58万元,占总支出的0.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0万元,占总支出的0.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183.31万元,占总支出的99.42%;卫生健康支出81.18万元,占总支出的0.13%;住房保障支出71.97万元,占总支出的0.1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数为64554.46万元。
1.基本支出财政拨款1039.1万元,主要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5.96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19.35万元,下降16.78%。主要是干部职工减少5人,2024年存在2人调动和3人退休人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30万元,下降50%。主要是干部职工减少5人,2024年存在2人调动和3人退休人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5年预算数为17.06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2万元,增长13.28%。主要是军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中高龄老人增多。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765.93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187.76万元,下降19.69%。主要是干部职工减少5人,相应的经费有所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46.18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9.31万元,下降16.78%。主要是干部职工减少5人,相应的经费有所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2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2.41万元,下降16.72%。主要是干部职工减少5人,相应的经费有所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71.97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14.51万元,下降16.78%。主要是干部职工减少5人,相应的经费有所减少。
2.项目支出财政拨款63515.36万元,主要包括:
(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5年预算数为58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21万元,下降26.58%。主要是各县区承担部分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2025年预算数为16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一致,无变化。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25年预算数为1983.47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202.85万元,下降9.28%。主要是优抚对象伤残人员有所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褒扬纪念(项)2025年预算数为23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178.35万元,下降88.58%。主要是项目已完成,2025年支付质保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13.63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323.62万元,下降31.19%。主要是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2025年列入了博物馆支出、2025年无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和烈士陵园墓间道及灌溉改造项目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2025年预算数为18.51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270.49万元,下降93.6%。主要是2025年无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社会保险补助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2025年预算数为35003.1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7566.99万元,增长27.58%。主要是2025年军休干部人数增加,相应经费有所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329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87.56万元,增长36.27%。主要是2025年军休干部人数增加,相应经费有所增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2025年预算数为24685.58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4476.96万元,下降15.35%。主要是2025年无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补助(房屋建筑物购建)项目资金及自主择业干部管理经费未申请市级资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1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46万元,增长96.69%。主要是2025年鼓励和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项目资金列入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024年列入了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75.51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23.48万元,增长45.13%。主要是2025年机动经费、车辆购置、“十五五”相关规划编制、驻村第一书记办实事经费等经费增加。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2025年预算数为281.56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300.44万元,下降51.62%。主要是2025年双拥文化街区氛围营造项目及双拥文化主题公园项目资金有所减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549.46万元,下降98.21%。主要是2024年反分裂斗争陈列馆项目、自主择业干部医疗保险、用氧工作经费等列入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025年将反分裂斗争陈列馆项目列入其他优抚支出、自主择业干部医疗保险列入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用氧工作经费列入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4)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3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0万元,增长43.48%。主要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是中央直达资金,自治区安排的资金比2024年多。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我局202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1039.1万元。
人员经费960.4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职业年金缴费、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独生子女费、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电话费、维稳补助、子女探亲交通费、其他人员保险、租房补助)、社会福利和救助(驻村生活补贴、驻村生活补贴、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78.6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4年增加9万元,增长42.86%,主要原因是2025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2025年需购买一辆公务用车。
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3次、30人左右。
八、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拉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我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7.5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5.52万元,降低7.55 %。主要是2025年预算我局干部职工28人,2024年预算我局干部职工32人,比2024年人数减少了4人,因此人员经费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局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1.12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工程。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底,国有资产955.94万元,包括:固定资产203.89万元,占总资产的21.33%,其中一般设备固定资产价值158.17万元,占固定资产的77.58%,家具、用具固定资产价值42.72万元,占固定资产的20.95%,图书、档案固定资产价值3万元,占固定资产的1.47%;无形资产752.05万元,占总资产78.67%。我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工作。本单位没有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1辆车。
(四)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48个,资金64554.46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2006.47万元,地方资金62547.99万元。重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9个,资金63439.85万元,分别是(三大节日慰问经费206.08万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10万元,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6.51万元,病故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9.36万元,自主择业干部医疗保险17500万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冬季取暖费1475.68万元,离退休人员经费32872万元,离退休人员管理经费329万元,军休人员医疗保险1837.24万元,军休人员取暖费31.14万元,自主择业干部管理经费467.4,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12万元,自主择业干部住房补贴5200万元,征兵工作经费58万元,烈士陵园管理经费72万元,伤残金1983.47万元,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160万元,反分裂斗争陈列馆项目430万元,烈士陵园纪念馆项目23万元,双拥模范办公经费20万元,鼓励和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150万元,分散安置一至四级伤残军人护理费5.55万元,自主择业干部独生子女费2万元,双拥文化街区氛围营造项目38万元,双拥文化主题公园项目223.56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3万元,计划分配军转干部行政经费1万元,军休人员护工费101.6万元,军休人员体检费192.26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99.88%。
(表格详见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扶贫预算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本单位无举借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责任编辑:王忠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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