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年。拉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满意,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要求,持续深化退役军人工作改革创新,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的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努力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是坚持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教育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离军不离党、永远跟党走,使党的主张转化为广大退役军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坚持“两个服务”方向。坚持退役军人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双重使命,适应国防和军队改革发展要求,想方设法安置好、使用好退役军人,解决好现役军人后顾之忧,激励有志青年从军报国,促进广大官兵安心服役。三是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牢牢把握“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要求,坚持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目标,切实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满意,让他们真正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四是坚持改革创新。深入研究事业发展规律,围绕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推动政策制度和体制机制创新,努力破解退役军人工作突出矛盾。五是坚持凝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充分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优良传统,建立权威、高效、顺畅的工作协作机制,形成互利共赢、共建共享的利益协调机制,调动军队、地方、部门、社会各方积极因素,合力做好退役军人工作。
(二)全面建成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体系。
全面落实普惠加优待规定,全面加强退役军人教育管理、安置就业、服务保障、优待褒扬、权益维护等工作,适应退役军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确保退役军人与全国人民一道全面实现小康。确保2020年底前,全市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实现全覆盖,退役军人党员全部编入基层党支部;做好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应安置工作和当年退役军人自愿参加各类培训实现全覆盖,退役军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四级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中心(工作站)实现全覆盖、“五有”要求全面落实。
(三)做好安置就业工作,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
不断提高安置质量,增强安置政策刚性,压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军人主体责任,优化接收结构比例。积极鼓励和引导退役军人到基层工作,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多接收安置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优先录用退役军人。企业和社会组织招聘退役军人,可按规定享受有关政策补贴,作出突出贡献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推进退役军人充实城乡基层力量,实现促进就业与巩固基层政权有机衔接。加强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对退役军人就业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退役军人持续跟踪服务机制和促进就业供需信息有效对接,利用线上线下人力资源市场平台,定期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落实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各类创业平台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服务,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扶持退役军人创业,不断提高针对性、实用性。按照中央和退役军人事务部要求做好退役军人接受学历教育工作。
(四)提高优抚保障水平,增强退役军人幸福感。
切实做好优待抚恤工作,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做好“两参”人员身份精准核查认定工作,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困难,完善优抚医疗保障办法和医疗救助政策。建立完善退役金、抚恤金、优待金等标准正常增长机制。积极做好军休干部、伤病残人员移交接收工作,满足军休人员多元化需求。提升军休服务质量,落实军休人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丰富军休文化生活,打造军休文化品牌。加大对遇到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帮扶关爱工作力度,确保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生活水平稳步提升。
(五)树牢尊崇褒扬导向,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
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提高军供保障能力,扎实做好拥军优属各项工作,努力为部队搞好服务保障,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建设。支持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巩固和完善群众性、社会化的大拥军工作格局。深入推进争创双拥模范城(县)、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双拥创建活动。做好军属服务保障工作,突出随调配偶安置、随军配偶就业、军人子女教育工作。根据中央、区市党委政府统一部署,落实退役军人住房保障改革方案,推进军人公墓建设。切实加大褒扬力度,经常性开展走访慰问,做好三大节日和七一、八一等重要节日走访慰问活动。持续做好立功送喜报、悬挂光荣牌等活动,创新活动开展方式,增强活动仪式感。做好全市退役军人工作表彰,充分激励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和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先进单位及个人。大力弘扬英烈精神,落实英雄烈士祭扫制度和礼仪规范,坚持在清明、国庆、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日开展纪念活动。加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和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优化展陈,加强英雄烈士文化研究,加强对英雄烈士遗物、史料的收集、保护和陈列展示工作
(六)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增强退役军人安全感。
全力推进政策落实,认真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安置、社保接续等工作,解决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全面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复员干部、转业干部和符合安置条件退役士兵有关政策。切实保障伤病残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待遇落实到位,拓宽退役军人信访渠道,搭建网上信访、视频接访、电话信访和现场接访平台,引导退役军人依法逐级信访。完善信访事项交办转办督办机制,全面推行信访首办负责制,加强信访件办理跟踪问效,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事项。构建完善退役军人政策落实和权益保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结合信息采集,开展退役军人诉求大调研大排查大走访,拉网排查各类历史遗留问题,逐人了解个人工作生活情况,精准梳理各类退役军人群体利益诉求,想方设法解决合理诉求。
(七)夯实管理保障基础,增强退役军人归属感。
强化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推动建立县区级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做实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加强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建设,赋予履职能力、充实人员力量,将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建设成为退役军人的“娘家”。推进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工作站)建设全覆盖,厘清工作职责,确保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退役军人服务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加强风险评估和涉军维稳工作,树立一盘棋思想,杜绝出现新的政策不落实、落实不到位问题,避免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扩大化。加强业务学习和自身建设。强化对全系统人员理论和业务学习的督促,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尽快转变角色,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尽早熟悉业务,确保工作的连续性、科学性和规范性。推进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岗位职责,研究制订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管理规范和部门工作标准。加强工作过程控制,形成各项工作运行程序规则,建立可操作、易执行的工作流程。完善监督奖惩机制,明确量化考核指标,形成工作考核目录和考核标准及评分要求。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保持和发扬优良作风,推进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整体进步。
责任编辑:伊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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