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和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落实好军休干部“两个待遇”,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移交政府安置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2〕61号)和《西藏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离退休干部健康疗养办法>》等精神,拉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拟计划于11月初组织军休干部赴厦门市开展为期15天的荣誉疗养,现对拉萨市2025年第二批军休干部荣誉疗养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请参与报价的单位根据服务项目内容予以报价。
一、询价单位
拉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询价项目
拉萨市2025年度第二批军休干部荣誉疗养活动
三、具体要求
(一)活动路线:成都市—厦门市—成都市(少数军休干部从内地常住地出发)。
(二)活动人员:30人(含工作人员2人)。
(三)疗养时长:疗养天数为15天(含往返时间),具体出发和返回日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提前通知。
(四)疗养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疗养必须以休闲康养舒适为主,路线行程安排合理,严禁安排参观付费场所(除红色教育基地外)、带有宗教色彩的场所。严禁安排旅游特产团购及疗养公司安排导游进行团购诱导等非疗养有关活动。
(五)项目控制价:项目最高限价金额32万元(大写:叁拾贰万元)。疗养费用标准:区外职工疗养费用标准一般每人不超过8250元(含往返交通费),平均每人每天不超过550元,高于最高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单位资质
(一)报价单位应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附本复印件,经营范围中含有疗养策划服务。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相关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近三年内没有法律纠纷及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报价文件,包括详细报价单(含税费)及疗养方案。
(二)企业营业执照附本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企业对公账号复印件及信誉证明资料等。
(五)企业过往疗养活动承接经验及项目团队简介。
(六)服务承诺书(包括安全保障、应急管理)。
(七)如非法定代表人提交需附上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密封盖章,密封袋外显眼处标明项目名称、服务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六、报价须知
(一)有意愿参与本次询价的单位,请按要求将报价单及相关资料报送至拉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军休服务管理中心)。
(二)请一次性报出最低价格,报价单需标明单价和总价,报价材料不得涂改,一经提交后不得更改,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在每份询价报价文件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以报价、资质等最优者为成交供应商。
(三)所提交的报价资料所有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四)不接受联合报名。
七、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1日9:30至2025年10月16日18: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拉萨市军休服务管理中心,详细地址小昭寺路22号(吉崩岗小学正门旁边)。
(三)联系电话:泽仁达珠 0891- 6541771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洛桑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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